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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你,我,他的婚礼

已有 884 次阅读2011-7-17 21:40 |个人分类:原创文学|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你,我,他的婚礼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染棠
        阳春三月,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。电脑屏幕一直闪个不停,最近老是这样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我想再这样码一个月的字,如果运气好一点这些字能折现的话,我兴许可以有能力去再买一个笔记本电脑,那款我相中很久的红色的lenovo­

        原本以为这就是最自由的生活了,可以去我想去的地方,写我想写的文字。可真正这样静下来了,才发现不知道这样码字的生活何时才是尽头?要是有一天不能自给自足了,我又该做什么?我想沿着这条路走下去,我自己义无返顾选择的路,我就会矢志不渝地走下去。 ­

        难道真的是岁月不饶人,勉强熬过严冬的我有几分虚弱。或许不是因为年龄的问题,我也不过20几岁,再怎么也不至于衰老的这么快吧,另外的原因,我想或许就是不适合吧!这是我第一次来北方,自然也是第一次在北方过年,我的家乡是在那千里之外的南方。 ­

        在我们家乡,春天会有许多的花次第开放。白色的玉兰,红色的桃花,黄色的迎春,粉红的杜鹃,到处都能闻到花的芬芳,映入眼中,满是欢喜。这里只有光秃秃的树桠,所以我觉得日子特别难过,我大概是不适合在北方生活吧,就像不适合自己的人始终会分开一样。 ­

        我蜷缩在被窝里不愿起来,被窝那是我唯一可以感到温暖的地方。除了必要的生活所需,我几乎是足不出户的,我甚至不知道我隔壁住的人是男是女。深居简出就是我目前的生活状态。每天,看手边的书,写廉价的文章,生活在这个几乎没有熟人的地方,日子是漫长而难熬的。 ­

        几乎没有熟人,也就意味着还有熟人。这个城市有我惟一认识的人——芬德。芬德将在四月举行他的婚礼,所以我在这个有他的城市生活到四月才走,至于去向何处,我也不知道,我不是个有计划的人,我习惯随遇而安,也就注定了我过的是飘飘荡荡的生活。 ­

        还记得芬德和我认识那年,我还在读大学。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,我从来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改变自己的一生。那时的自己没有现在这样的沧桑,那时的我有着太多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。或许是芬德的忧伤感染了我,或者说是传染给了我,因而使我变得沧桑而又忧伤。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不过比我大4岁,可看上去,他们都说他比我大10岁不止,芬德的皮肤很黑,他们说他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这些,我都不在乎。我常和他开玩笑地说:“这样多好,女人老得快,要是以后我老了,也就不会觉得你老了”。芬德常刮着我鼻梁应道:“傻瓜,你怎么会老?”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在我土生土长的城市生活了两年,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却微乎其微,不夸张的讲,我们见面的次数,不到我把双手双脚加起来的数目。但感情就是这样的无厘头,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一直把芬德当普通朋友的我,有天会爱上他,而且爱得那么深。 ­

        我从小就是不喜欢受约束的人,所以毕业后一直到没有固定的工作。我偶尔会去找工作,但又不喜欢约束,所以频繁的换工作。但一直没有停止过的是码字,我喜欢笔划过纸的疼痛,所以我喜欢在没有任何标记的白纸上写字,偶尔用用电脑,那是有人催稿的时候,比如现在! ­

        我喜欢在如浮萍般流浪。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只是,我一直没有去芬德流浪的那座城市。因为芬德说他会回来看我,只要他有空了。于是我陷入了无止境的等的状态,芬德他一直都太忙,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有时间来看我,但我一直记得我还欠他一笼灌汤包。 ­

        那年还是周杰伦刚刚变得出名的那一年,有家卖“天津灌汤包”的老板长得很像周杰伦,于是生意相当的好,常常都会爆满的没有地方坐。我不知道那些小女生为什么有那样的热情。我一直不追星其实人长得怎样对我而言并不重要,我留恋的是他所做的灌汤包的味道,还有海带汤,浓浓的骨头香。 ­

        “花无百日红,人无千日好”。芬德离开这个城市六个月的时候,那个店就变成了一个理发店,而街上到处贴满了“林俊杰”的画报。不过芬德要是来了,我还是会带他去吃灌汤包,我走遍了大街小巷,终于找到了相似的一家,味道还是一样的好。 ­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冬天,芬德终于来看我了,我一点都没有预料到,尽管我在不停的等待中流浪,可我还真的不过以为他只是说说罢了。他那么那么的忙,我还真的没有想过他会真的来看我。但不管怎么说,他能来,我还是很高兴的,三年了,这个城市还是有很大的变化。 ­

        我记得芬德不喜欢我穿很灰色调的衣服。于是我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我那件SNOOPY红色的羽绒服。我去车站等他,在我抬头看天的时候,余光望见了芬德,芬德见到我就给了我一个拥抱,笑着说我长胖了,他都快抱不住了,我辩解道是衣服太厚了。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来那天的火车是早上530到的,太早,我不得不打扰到楼下那管理的老伯。我在管理室的门口犹豫了很久,这么冷的天,尽管要给老伯开门的钱,可我还是觉得在这样的时候叫醒老伯是不好的,但为了芬德,我只有带着歉意让老伯起身给我开大门。 ­

        经过我家楼下的时候,不过615,我不忍老伯再次起身为我开门,于是我和芬德去了我们以前我们常去的河边,尽管我穿得很厚,但手依旧冻得通红。芬德将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,他的手其实比我的还冷。我对他说,我不冷,因为心是暖和的。芬德突然很深很深地叹了口气。 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点过的时候,我带芬德去了我常去的那家面馆,老板娘见我这么早带一个男人来吃面,暧昧地冲我笑了笑。我从12岁开始就来这里吃面,老板娘早已不会问我需要什么面了,我帮芬德点了燃面,而这家店名叫“口蘑面庄”。吃完以后,芬德对我说:“味道不错!”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走前的一个黄昏,我们一起靠在桥上看夕阳。芬德告诉我,有一次他一个人去了那里,吃了出名的“口蘑面”,味道是相当的纯正,我只是淡淡地说还是燃面最为地道。我记得,那天的夕阳燃烧的很热烈,是许久不见的红,而不是橙黄! ­

        冬天,天却放晴,仿佛为芬德而晴。我带芬德去爬山,在山顶的亭子里眺望远方。我从不愿破坏古迹,可我却偷偷地把芬德的名字刻在了石头柱子上。下山的时候,我带芬德去坐缆车,我不想芬德辛苦,我知道芬德不擅长走路,而我最擅长。这缆车,我不过坐过一次,那是很多年前的记忆了 。 ­

        天晴却依旧很冷,有很多的记忆突然就回来了,多年以前,我的笔名叫——冷晴。冬日里的暖阳,尽管很晴,却依旧很冷。风吹过我的脸颊,我却发现风吹干了我的眼泪,多想就这样和芬德在一起,但我知道,他还是会离去的。这或许就是我们的宿命! ­

        这里是座天然的氧吧,有很多很多的很古老的树,空气非常的新鲜。我看着树顶在我脚下慢慢地向后退去,想象着要是就这样跳下去了,会怎样的惬意。但我同样也知道,我是惬意了,但那些在我生命中驻足的人就遗憾了,我不可以这样自私!有时,人,真的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! ­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夜晚,没有月亮,我依偎在芬德的怀里,芬德说他没有想过我会真的这么早冒着寒冷去接他,他以为一直都是他的一相情愿,只是他自己很爱我,而我却是不在乎他的,我不言语,一直以来我都是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人,芬德送我手机挂件的时候要我猜上面刻的字,我说我不知道,后来看见是心心相印!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这一次在我生活了很多年的这个城市呆了很短的一段日子,短的我都记不住究竟是几天了!余下的日子我带他走遍了我所喜欢的地方,我记下了他说的每一句话,并希望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成真。只是,我同样也明白:那只是我的奢望! ­

        还记得芬德吃火锅的时候,我小心翼翼的问他能不能吃这么辣,他说没什么没什么,漂了这么多年了,早就习惯了各地的风味,我的心忽然就痛了起来,我是多么希望芬德能留下来啊,能停留下来啊,可他是定不下来的吧,这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悲哀? ­

        后来的后来,我终于来到了他生活的这个城市。呼吸着共同的空气,却住在城市的两端。而曾经的点点滴滴都成为了过去,他所说的话确实像我当初寓言的一般已不能成真。二月底的时候,他告诉了我他的婚期:四月,不会太远,所以我决定参加了芬德的婚礼再离去。 ­

        一切都是没有预兆的,但我一点都不惊讶。就像我自己说过的:我大概不适合在北方生活吧,就像不适合的人始终会分开一样。其实我想我是知道结局的,可我还是这样固执己见的走下去,或许我怎么做也敌不过我的命运吧,我曾那么那么的努力!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的婚礼不太隆重但却很朴实。他们的婚车是我布置的,我把它布置成了我喜欢的放射状态,一反常态的明媚,我把它取名叫做“太阳的队列”。她说:“她布置的真好,她是专业插花的吗?”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女人,非常的小鸟依人!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告诉她我是他最好的朋友,我笑了笑,不知可否。看得出来,那女人很幸福,而我却固执地认为,芬德爱的人是我。我将手中的酒杯倒满酒,看着琥珀色的酒发愣,酒杯的边缘却映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我突然觉得命运是如此的不可理喻,我急忙起身离开。 ­

        离去之前,我亲手将红包交给了芬德,很厚的一叠钱,我知道芬德一直想买一个笔记本电脑,我不过是想给芬德买个笔记本电脑,我说过的话我一一记在心里,只是不知道他还记得多少。没有了他,像我这样喜欢在纸上写画的人,多台笔记本又会有什么意义?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的婚礼过后,我去了最南边,那个我在芬德的婚礼上所见到的他所居住的城市。我不知道他是认识芬德,还是认识芬德的妻子。我只知道,我认识这个男人的时间和不比认识芬德的时间短,而这个男人爱我的程度不比芬德爱我的程度浅,他的名字就叫做铭。 ­

        缘分真的是个奇迹,我不知道铭为何如此记挂我。他说我给他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,而我和他见面的次数用一双手就可以数得清。我甚至不记得我们是怎样认识的了,换句话说,我们认识的过程也是巧遇,而且没有新意,因而会忘记的一干二静!许是因为我不够用心! ­

        我在最南的地方享受阳光。去天涯海角看鹿回头的方向,我知道我回不去了,我们都回不去了,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过去的时光里我越来越远。铭陪我玩遍了他所喜欢的地方,我想这个时候,芬德也陪在陪着他那娇小的妻子旅行吧!在一个男人身边想念另一个男人,是不是一种悲哀? ­

        铭带我去吃海鲜,记得以前常常和铭开玩笑说如果我过来了你一定要带我去吃海鲜,铭老是说没问题没问题。现在真的坐在了这里,却不知自己是怎样的心情,我怔怔的落泪,轻轻的对铭说下午吹风的时候,有沙子不小心掉进了我的眼睛,铭体贴的没有说任何话语。 ­

        我在铭的公司遇到了一个女子,很清秀的脸庞,像极了我没有认识芬德前的样子。她说她叫玲,我对铭说“铭,我不爱你,就无法给你希望,忘了我,你自会有你的归属,玲很爱你,好好珍惜”。铭不在乎我的过去,可我在乎,给不了他幸福,我宁愿委屈自己。 ­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婚期定在五月底,我没有告诉芬德或者铭,我最终选择了金,一个我不爱也不爱我的人,但他对我很好,他愿意和我在一起,嘻哈打笑的过完后半辈子,所以我愿意放弃流浪,金给了我一个停留的港湾。因为彼此都不爱,所以我不会觉得欠了他什么。 ­

        不知怎么的,芬德和铭都知道我的婚期,他们在很早很早以前就知道我结婚是不会举行婚礼的,所以都只是托人送来了贺礼。收到贺礼的那个下午,蓝蓝的天空中有着很多飘忽不定的云,那个曾在深夜为我开门的老伯给我纸箱的时候,我很诧异,芬德和铭寄贺礼的时间是出乎意料的一致,我很惊异! ­

        芬德的贺礼是一本很厚很厚的影集,他在扉页上写到:“献给这辈子我最爱的人。”我的泪一下就这样流了出来,我就知道,芬德最爱的人,是我而不是他的妻。芬德不愿娶我就像我不愿嫁给铭一样,给不了她(他)幸福,就宁愿委屈自己。芬德,或许我们都错了,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幸福! ­

        铭的贺礼是装在一个信封里的,很简单的三样东西:一张存折,一张贺卡,一张请贴。存折上的数目大的可以在我生活的城市买一栋别墅:贺卡上是这样的话语:“不要委屈自己,记得我永远是你的提款机,一定要开心!”请贴上写的是他和玲的婚期! ­

        六月的中旬,我去参加了铭的婚礼,原来我们就这样尘埃落定,婚车同样是我坚持布置的,我用了很多很多的百合,百合百合,百年好合!玲的眼睛里满是惊异,我听见她对铭说:“原来晴有这样巧的一双手。”我迎上去,笑着说:“我全靠这双手吃饭拉!” ­

        我想起了那个寒冷的冬天,静教我插花的情景。我记的她对我说:“不同的花有不同的花语,你不用费心去思考怎样搭配,只需要静下心来想想你需要怎样的情景。”我开始不懂,后来,慢慢的体会到了其中的奥秘,看似随意实际却严谨,看似无为却有为。 ­

        铭的婚礼举办的隆重而又华丽,这符合他的身份和地位,我同样亲手将红包交给了铭,里面除了我的贺礼还有铭上次寄给我的存折,不是我不需要钱,而是我一直都习惯于靠自己的双手解决问题,更何况,现在,我身边还多了个对我很好的金! ­

        回家的时候,金开车,我望着窗玻璃,看着窗外闪闪烁烁的街灯从我的视线中不断的远去,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爱上金,金也会爱上我,但这真的不重要。我对金很好,金对我也很好,我们是在对的时间遇上的对的人,我想我们大家都是幸福的! 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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