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 登录
宜宾零距离网络 返回首页

姚文长的个人空间 http://bbs.ybvv.com/?339812 [收藏] [复制] [分享] [RSS]

日志

《古代汉语》(下)面授记录一(姚文长)

已有 1261 次阅读2016-12-9 16:30 |个人分类:资料| 黑龙江大学, 齐齐哈尔市, 古代汉语, 哈尔滨

《古代汉语》(下)面授记录一

教材:参阅黑龙江大学、哈尔滨师范大学、齐齐哈尔市师范学院、牡丹江师范学院、齐齐哈尔教育学院、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、绥化师范专科学校、齐齐哈尔师范学校、呼兰师范学校、呼盟教师进修学院协作教材《古代汉语》上、中、下册。

时间: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至十二月一日(82年秋期)

地点:宜宾教师进修学校

讲师:周绪全

■这次面授只讲语法。语法部分,从虚词开始,头绪纷繁,有横线,也有纵线。为了让大家听起来有条理,我们印发了一个简表,请你们先看一看。

语法我们一共分五个问题来讲,即实词、虚词、词序、省略、句式五个问题。

一、实词的活用:

词类的活用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现象。一个汉语研究者叫高本汉,在不容时发现这种现象,就说:“词无定类。”

我们认为:在古汉语里,某词组属于某一词类,还是比较固定的。如:衣、冠常作名词,饮、食常作动词,高、大常作形容词。各类词充当句子成分也有一定的分工。这就说明:古代汉语的词是有常性的,“词无定类”的说法是不确切的。

在古代,字少,书写困难,这要求精简。因此,有些词就临时充当了和它们经常用法不同的别的成分,这就叫词类活用。

(一)名词的活用:

1、用作状语:

古汉语中,名词常用在动词前面作状语,它有多种修饰作用。如:

柳宗元《封建论》:“周有天下,裂土而瓜分之,设五等,帮群后(君长),布履星罗,四周于天下,轮运而辐集。”“瓜”、“星”、“轮”、“辐”的修饰作用是表比喻。

《鸿门宴》:“君为我呼入,吾得兄事之。”“兄”表示对人的态度。

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夫以秦王之威,而相如廷叱之。”“廷”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。这类修饰作用的翻译,在前面加“在”、“自”、“从”等介词。

苏轼《石钟山记》:“余自齐安舟行适临汝。”“舟”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。这类修饰作用的翻译,在前面加“用”、“拿”等介词。

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予分当引决。”“分”,fèn,名词,修饰助动词,表示情理。(译:我按情理应当抽刀自杀。)

■注意几点:

⑴名词活用作状语与名词作主语的区别:

名词活用作状语与名词作主语容易混淆,它们的区别是:在动词前的名词,是动词陈述的对象,即是主语;不是陈述对象,即是状语。

⑵方位名词、时间名词作状语不算活用:

我们说的名词活用作状语,是指一般的名词,不包括方位名词和时间名词。如:

《陈涉世家》:“扶苏以数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”“外”不是活用。

《国策·齐策》:“长驱到齐,晨而求见。”“晨”不是活用。

古汉语中,“岁”、“月”、“日”三个词常作状语,当它们作状语时,意义与其它成分有所不同,但也不是活用。它们的用法有三种情况:

第一、用在具有行动性的动词前,表示行为的频率或经常,当“岁岁(每年)”、“月月(每月)”、“日日(每日)”讲。如:

《庄子·养生主》:“良庖岁更刀,割也;族庖月更刀,折也。”

《狱中杂记》:“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”

第二、用在形容词或者表示性质变化的动词前,表示情况逐渐发展,当“一年一年)”、“一月一月)”、“一日一日)”讲。如:

《田单列传》:“田单兵日益多,乘胜,燕王败亡。”

《诸葛亮传》:“先主曰:‘善。’于是与亮情好日密。”

第三、“日”在句首主语之前,表示追溯过去,当“往日”讲。如:

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“日起请夫环,执政弗义,弗敢复也。”(译:往日,韩起请求要环玉,当政的人不讲义气不给,他也不敢再请求了。)

2、用作一般动词:

古汉语中,名词在一定的条件下可用作动词,作谓语。如:

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荡荡乎,民无能名(称赞、形容)焉。”“名”,用在助动词后。(助动词,包括能愿意动词、介词组的“见”“为”“被”)。

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晋灵公不君(行君道)。”“君”,被副词修饰。

《梦溪笔谈·采草药》:“三月草已芽,八月苗未枯。”“芽”被副词修饰。

《战国策·赵策》:“鄂侯争之急,辩之疾,故脯(做成肉干)鄂侯。”“脯”,后面带上宾语。这里“脯鄂”两个名词连用,既不是前者修饰后者,也不是后者补充前者,不是偏正关系,又不是并列关系,则考虑前者活用。

《国语·越语》:“请勾践女女(作…女奴)于王,大夫女女于大夫,士女女于士。”三个后面的“女”,带上补语。
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:‘陈胜王。’置人所罾(用鱼网打到的)鱼腹中。”“罾”,同“所”字结合。“所”字是不同名词结合的,一旦结合,应是活用作动词。

以上是从形式来看,还要从上下文来看。翻译时,也得根据上下文来确定用什么词来翻译。

3、使动用法:

某个名词不仅仅是活用作动词,这动作不是主语发出的,而是主语使宾语发出的,这叫名词的使动用法。如:

《中山狼传》:“先生之恩,生死而骨肉也。”生,使…复活;肉,使…长内。

《谏逐客书》:“却宾客以业诸侯。”业,使…成就霸业。

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舍相如广成传舍。”前一个“舍”,使…住宿。

4、意动用法:

名词活用作动词,并表示主观上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。如:

《……》:“贫者席地而卧。”席,把…当作席子。

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不如小决使道,不如吾闻而药之也。”药,把…看成药。

■注意:

名词使动、意动,在形式上一样,怎样区别呢?

使动,是在客观上、行动上,主语使宾语产生那样的效果。

意动,是在主观上把宾语当成什么,而客观上并没有产生那样的结果。

(二)形容词的活用:

1、用作一般动词:

形容词带上了动词的语法特点(如有了宾语等),就是形容词组活用作动词。如:

《冯婉贞》:“敌人远我,欲以火器困(使动)我也。”远,远离。

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初至北营,抗辞慷慨,上下不可惊动,北亦未敢遽轻中国(中原)。”轻,轻视。

2、使动用法:

特点首先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,另外还有主语使宾语具有形容词表示的性状的作用。如:

《中山狼传》:“出图书,空囊橐。”空,使…空。

《国语·越语》:“其达士,絜其居,美其服,饱其食,而摩厉之于义。” 絜,使…絜;美,使…美;饱,使…饱。

荀子·天论》:“强本而节用,则天不能贫(之)。”贫,使…贫。

3、意动用法:

首先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,并表示主观上认为宾语具有形容词表示的性质状态。如:

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:“吾之妻美我者,私我也。”美,认为…美。

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斩故者受赏,而高慈惠之行,……坚甲厉兵以备难,而美荐绅之饰;富国以农,距敌恃卒,而贵文学之士。”高,认为…高;美,认为…美;贵,认为…贵。

■注意:

形容词使动、意动,在形式上也一样,怎样区别也在主、客观上。如:

⑴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孔子登东山而小鲁,登太山而小天下。”小,认为…小,意动。

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“工师得大木,则王喜,以为能胜其任也;匠人斵(zhuó)而小之,王则怒,以为不能胜其任也。”小,使…小,使动。

4、用作名词:

形容词在句子中充当主语、宾语,就近于实体的概念,就具有名词的性质,即活用作名词,或叫名物化。如:

《隆中对》:“思贤若渴。”贤,作“思”的宾语,是指“贤能的人”。

《口技》:“当是时,妇手拍儿声,口中呜声,儿含乳啼声,大儿初醒声,夫叱大儿声,一时齐发,众妙毕备。”妙,作主语,是指“美妙的声音”。

形容词活用作名词,还可以理解为“定语兼代中心词”。

(三)动词的活用:

1、使动用法:

一般的不及物动词不带宾语,它异乎寻常地带是了宾语,而动作是主语使宾语发出的,叫动词的使动用法。如:

《鸿门宴》:“项伯杀人,臣活之。”活,使…活。
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广故数言欲亡,忿恚尉。” 忿恚,使…忿恚。

《论语·季氏》:“故远人不服,则修文德以来之。”来,使…来,招徕。

《荀子·天论》:“养备而时动,则天下不能病(之)。”病,使…病。

■注意几点:

及物动词也有使动用法,但很少见。如:

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。”负,承担,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,使…负。(秦曲,双宾语。曲,形容词作名词,理曲的责任。)

是否是使动,要根据上下文来区别。如:

《论贵粟疏》:“非能耕而食之。”食,使…食,使动。

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“食之则甘,嗅之则香。”食,不是使动。

2、为动用法:

在古汉语中,有的动词不涉及支配宾语,而是有为宾语服务的意思,这叫为动用法。如:

《病梅馆记》:“既泣之三日,乃誓疗之。”泣,为…泣。
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苟死,死国可乎。” 死,为…死。

《庄子·骈拇》:“伯夷死名于首阳山下,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。”死,为…死。

3、用作名词:

动词在句子中充当主语、宾语时,则有指称事物的意思,具有名词的性质,这叫活用作名词,或叫动词的名物化。如:

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死生,昼夜事也。”死生,偏义词,指死亡的事,作主语。

《三峡》:“虽乘奔御风,不以疾也。”奔,飞奔的马,作宾语。

(四)数词的活用:

数词组活用一般是活用作动词。当其数词在句子中带上了动词的特点(带上宾语、补语,与能愿动词合用,受副词修饰),就叫数词组活用作出了动词。如:

1、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‘孰能一之?’对曰:‘不嗜杀人者能一之。’”一,统一,与能愿动词“能”合用。

2、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:“晋侯、秦伯围郑,以其无礼于晋,且贰于楚也。”贰,存有二心,带上补语(或宾语)。

3、《尚书·大禹谟》:“任贤勿贰。”贰,受副词“勿”修饰。

■总结:

1、概括起来,词类的活用可分为动化和名物化两类。

动化:指非动词具备了动词的语法特点。

名物化:指非名词具备了名词的语法特点。

2、在词类的活用中,要注意与一词兼类分别开来。

一词兼类:指不管什么词,都要是该词的经常的功能。

词类活用:指在特定的环境中的临时性的功能,其变化后与原义密切相关。

二、虚词:(重点)

在任何一篇文言文中,虚词使用最频繁,用法也复杂,同一虚词有不同的用法和功能。如果我们对常用虚词的透彻地了解,就不能透彻地了解句子和文章。

按传统的分法,我们把虚词分为代词、介词、连词、语气词和副词五类。

(一)代词:

具有代替和指示作用的词叫代词。它除了指代人和物外,还可以指代行为和性状。如“輮使之然”的“然”字,是兼语式复杂谓语,指代行为和性状。

代词可分为三类:人称代词、指示代词、疑问代词。

1、人称代词:

第一人称:

常用于第一人称的代词有:吾、我、予、余。上古吾、我同音,予、余同音,故此相通。如:

《国语·越语》:“夫上党(高原)之国,我攻而胜之,吾不能居其地,不能乘其车;夫越国,吾攻而胜之,吾能居其地,吾能乘其车。”我、吾:表复数,作主语。

《国语·越语》:“余何面目以视天下乎?”余:表单数,作主语。

《国语·越语》:“果行(果敢地执行),国人皆劝,父勉其子,兄勉其弟,妇勉其夫,曰:‘孰是(谁能这样)吾君也,而可无死乎(“死”后省“之”,而可以不为他死吗)?’”吾:表复数,作定语。

除上述之外,还有朕、台()、卬(yǎng)这几个表示第一人称的,但只见于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楚辞》中,不太重要。

第二人称:

常用于第二人称的代词有:汝、女、尔、若、乃。上古这些字都要是“泥母音,读音相近而通。如:

《石钟山记》:“因笑谓迈曰:‘汝识之乎?’”汝:第二人称。

《论语·季氏》:“且尔言有过矣。”尔:第二人称。

《论语·为政》:“由,诲女知之乎?” 女:第二人称。

■附:尊称和谦称:

我们国家是文明礼貌之邦。我们汉族自古以来,对人则用尊称,对己则用谦称。

常用的尊称有:君(本义是国之主,后发展为尊称)、公(由爵位变来)、子(男子的美称)、叟(长者)、殿下(宫殿之下,称公子、太子)、陛下(宫殿的台阶下,称皇帝)、左右(对方左右的人)、执事(对方手下的管事人)、足下、夫子(老先生)、丈人(长者)等等。另外就是称字、称官爵。

常用的谦称有:寡人(寡德之人)、不谷(不善)、孤(无人赞助)、臣(本义是奴隶)、仆、妾(女奴)、愚(愚蠢)、鄙人(见识浅薄的人)等等。另外就是称名、称某。

第三人称:

古汉语中无专业的第三人称代词。有“他”字,但是旁称,指“别的”。“之”、“其”、“彼”都是借用来表示第三人称的。它们可以代人、代事、代物。下面我们分别讲讲:

之:甲文作 ,即 形省。

A、本义是“往”、“到”。如:

a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辍耕之陇上。”

b《鸿门宴》:“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。”

c《为学》:“吾欲之南海,何如?”

d《李朔雪夜入蔡州》:“诸将请所之。”

B、与“兹”、“是”读音相近而通,“这”、“那”之意。如:

a《列子·汤问》:“(以君之力,)曾不能损魁父之丘。”

b《屈贾列传》:“楚有宋玉、唐勒、景差之徒,皆好辞而以赋见称。”

c《捕蛇者说》:“言之,貌若甚戚者。”

d《游褒禅山记》:“唐浮图慧褒如舍于其址,而卒葬之。”

C、借作第三人称代词,作“他、他们、它、它们、她、她们讲。如:

a《国语·越语》:“(四方之士来者,)必庙礼之。”“之”,作宾语。

b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其所善者,吾则行之。其所恶者,吾则改之。”“之”,作宾语。

c《童区寄传》:“吏护之还乡。”“之”,作兼语。

d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羽乃疑范增与汉王有私,稍杀之权。”“之”,作定语。

■由于第三人称的“之”是由指示代词的“之”演变来的,所以很难分别,特别是指代事物时。如:

《曹刿论战》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”“之”,一般讲为第三人称,但也可以理解为指示代词。

D、活用作第一、二人称代词。如:

a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士季曰:‘谏而不入,则莫之继也’。”“之”,作第一人称:我们俩。

b 《触龙说赵太后》:“愿及未填沟壑而托之。”“之”,作第二人称:您。

E、作结构助词。

作结构助词的“之”是由指示代词的“之”虚化而来的,大约相当于现代汉语的“的”字,但它有时翻译不出来。如:

a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都城百雉(三丈),国之害也。”

b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寡人不祥,被于宗庙之堂,沉于谄谀之臣,开罪于君。”

■以上“之”,作结构助词,用于定语与中心词之间,是定语的标志,译为“的”。

c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尧舜之治天下,岂无所用其心哉?”

d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乡民之多于邻国。”

■以上“之”,作结构助词,用于主谓之间,是主谓词组的标志,不译。

e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禹之王天下也,身执臿(chā农具),以为民先,股无完胈(肌肉),胫不生毛。”

f《公输》:“宋何罪之有?”

g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惟奕秋之为听(只听奕秋的。为,虚化)。”

以上“之”,作结构助词,用于前置宾语与动词之间,突出宾语,是宾语前置的标志,也不译。

h《韩非子·何氏璧》:“子奚哭之悲也。”

i《游褒禅山记》:“(古之人观于天地、山川、草木、鱼虫、鸟兽,往往亦有得,)以其求之深而无不在也。”“

j《石钟山记》:“(郦元之所见闻,殆与余同,)而言之不详。”

以上“之”,作结构助词,用于动词和补语之间,是补语的标志,可译为“得”。

F、作语气词。

作语气词的“之”是指示代词的“之”虚化而来的,只起凑足音节、舒缓语气的作用。如:

a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怅恨久之。” “之”,用于时间副词之后。

b《赤壁之战》:“顷之,烟炎张天,人马烧溺死者甚众。”“之”,用于时间副词之后。

c《失街亭》:“如所守无失,则是取长安第一功也,戒之。” “之”,用于不及物动词之后。

■这些语气词,也能找出它们的指代对象。

综上所述,“之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其:甲文作 ,篆文作

A、本义是簸箕。未找到例句。

B、借作指示代词,“这”、“那”之意,只能作定语。如:

a《韩非子·难一》:“或问儒者曰:‘方是时也,尧安在?’其人曰:‘尧为天子。’”“其”,远指,“那个人”。

b《捕蛇者说》:“有蒋氏者,专其利三世矣。” “其”,近指,“这种”。

C、借作第三人称代词:

它是由远指的“其”演变而来的,与“之”字一样,可以代人、代物。如:

a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于是乘其车,揭其剑,过其友曰:‘孟尝君客我。’”“其”,作定语,“他的”。

b《论贵粟疏》:“夫腹饥不得食,肌寒不得衣,虽慈母不能保其子,君安能有其民哉!”“其”,作定语,“他的”。

c《五人墓碑记》:“敛资财以送其行。”“其”,作兼语,“他”。

d《史记·滑稽列传补》:“呼河伯妇来,视其好丑。”“其”,作主谓词组的主语,“她”。

e《石钟山记》:“寺僧使小童持斧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。”“其”,作数词的定语,“其中的”。

f《狼》:“其一犬坐于前。” “其”,作数词的定语,“其中的”。

D、活用作第一、第二人称代词:

a《国语·越语》:“寡人不知零力之不足也,而又与大国执仇。”“其”,第一人称,“我的”。

b《墨子·尚同上》:“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,言曰:‘闻善而不善,皆以告其上。” “其”,第二人称,“你们的”。

E、作语气词:

它是由指示代词虚化而来的,表示委婉的推断。可灵活地译为“大概”、“恐怕”、“还是”、“难道”,或者不译。如:

a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诗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其是之谓乎?”“其”,表测度,“大概”。

b《方腊起义》:“不然,徒死于贪吏耳,诸君其筹之。”“其”,表祈使,可译为“还是”,也可不译。

c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若果行此,其邦国实赖之,岂唯二三臣?”“其”,表反诘,译不出。

d)韩愈《杂说》:“其真无马耶,其真不知马也!”前“其”,表反诘,“难道”;后“其”,表祈使,“还是”。

综上所述,“其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彼:

A、指示代词:“那”、“那个”之意。如:

a《论语·季氏》:“危而不持,则将焉用彼相矣。”

b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。”

B、借用作第三人称代词:可译为“他”、“他们”。如:

a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彼丈夫也,我丈夫也,吾何畏彼哉?”

d《左传·庄公十年》:“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”

注意:

A、关于“彼”:

当“彼”与“此”、“是”对举时,是指示代词,“这”、“那”之意。

当“彼”与“我”对举时,是第三人称代词,“他”的意思。

当“彼”与“己”对举时,是旁称人称代词,“别人”的意思。

B、关于人称代词:

在古代汉语里,所有的人称代词都要是单、复数同形。区别时要根据上下文来区分。如:

a《愚公移山》:“吾与汝毕力平险。”“吾”,单数;“汝”,复数。

b《出师表》:“愿陛下亲之,信之。”两个“之”,复数。

但也有人在人称代词后加上“侪”、“辈”、“曹”、“属”等表示复数,它们与现代汉语的“们”字是不同的,它们还有“一班人”、“一批人”、“一辈人”的意思。如:

c《中山狼传》:“天生汝辈,固需吾辈食也。”

d)杜甫《戏为六绝句》:“尔曹身与名俱灭,不废江河万古流。”

综上所述,“彼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2、指示代词:

用来指示人或事物的代词叫指示代词。可分为远指、近指、特殊指和无定指四类。

远指:

常用的远指代词有“其”、“彼”。“那”、“那个”的意思。

其:(前面已讲)

彼:(前面已讲)

近指:

常用的近指代词有“之”、“是”、“斯”、“兹”、“此”。“这”、“这个”的意思。

之:(前面已讲)

是:

A、作指示代词:

可以充当主语、宾语、定语、谓语。如:

a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仲尼闻是语也,曰:‘由是观之,人谓子产不仁,吾不信也。’”前一个“是”,作定语,“这些”;后一个“是”,作介词的宾语,“此”。

b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“是”,作主语。

B、作判断词(系词):

国内语言学界一般认为上古无判断词。我们系的林绪兰与徐德安认为,上古已有。如:

a《论语·微子》:“长沮曰:‘夫执舆者为谁?’子路曰:‘为孔丘。’曰:‘是鲁孔丘与?’曰:‘是也。’曰:‘是,知津矣。”

b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“此是何种也?”

c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钧是人也。”

d《刘帮·手敕太子文》:“吾以尔是元子,早有立意。”

e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”

f《孔雀东南飞》:“数万是大家子。”

g《木兰诗》:“不知木兰是女郎。”

人们说:“例不十,不宜立;例外不十,不宜驳。”我们认为在先秦,“是”字主要是作指示代词,但已经开始用作判断词了,到汉代,逐渐我起来。王力先生《汉语史稿》353页说:判断词是由用在主谓之间的复指主语的“是”演变而来的。这个结论是正确的。

C、作结构助词:

用在前置宾语的动宾之间,无词汇意义。如:

a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除君之恶,惟力是视。”

b)曹操《求贤令》:“唯才是举,吾得南用之。”

■这种用法,也是由指示代词转变而来的,可看作复指强调。

D、作连词:

这也是由指示代词演变而来的。现代汉语通常组成:“由是”、“是以”、“是用”、“是故”,古汉语只用一个“是”。如:

a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》:“邢法罕用,罪人是希(幸)。”

b《荀子·哀公》:“舜不穷其民,造父不穷其马。是舜无失民,造父无失马。”

综上所述,“是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斯:

A、作指示代词:“此”、“这”之意,作主语、介词的宾语等。如:

a《五人墓碑记》:“而五人亦得加其土封,……斯固百世之遇也。”“斯”,作主语,这。

b《典论论文》:“盖君子省己以度人,故能免于斯累。”“斯”,这种。

c《诸葛亮·答法正书》:“为治之要,为斯而著。”“斯”,作介词的宾语,是句子的状语。

B、虚化作连词:“那么”、“就”的意思。如:

a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 “斯”,那么。

b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如知其非义,斯速已矣,何待来年?” “斯”,就。

综上所述,“斯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④兹、此:

这两个字用法简单,只作近指代词,“这”、“这里”的意思。如:

a《论语·子罕》:“文王既没,文(文德)不在兹乎?”

b《李贽·答耿中丞书》:“然则不学无术者,其(恐怕)兹孔子之学术欤!”

c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国事至此,予不得爱身。” “此”,这种地步。

综上所述,“兹”、“此”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特殊指:者、所、焉、诸。

①者:《说文》:“从老省,从自省声,别事词也。”

A、指示代词:

当“这…”。从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儒家者流,盖出于司徒之官”可见,“者”与“之”同法相同。它常用于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之后表示复指强调,不与前面的词结合。如:

a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廉颇者,赵之良将也。”“者”,用于人名后。

b《论贵粟疏》:“车骑者,天下武备也。”“者”,用于物名后。

c《登泰山记》:“东谷者,古谓之天门溪水,余所不至也。”“者”,用于地名后。

d《愚公移山》:“北山愚公者,年且九十,面山而居。” “者”,用于偏正词组后。

e《战国策·赵策》:“彼秦者,弃礼义而尚首功之国也。”“者”,有虚化趋势,译不出,但未失其复指作用。

f《战国策·赵策》:“彼吾君者,天子也。” “者”,有虚化趋势,译不出,但未失其复指作用。

这种用法,中学教材编者认为是助词,表提顿;王力先生同其他一些人认为是语气词,表提顿。这两种说法,实际是一样,语气词实际是助词的一种,都只表提顿。我认为,值得研究。居于句首,可以说得上“提顿”;居于句末,提示什么?也不能停顿。如:

a《鸿门宴》:“沛公之参乘樊哙者也。”“者”,这个人。

b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(二者)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” “者”,这种东西。

c《商君书·恳令》:“令之厮,舆、徒、童者必当名。”“者”,这些人。

由此可见,用在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之后的“者”,不一定有提顿作用,而明显地具有复指强调的作用。为了说明这个问题,再举三个例:

a《郑伯克段于鄢》:“制,巌邑也。”

b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:“城北徐公,齐国之美丽者也。”

c《论语·季氏》:“今由与求相夫子,远人不服而来之。”

这三句,没有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后加“者”,同样也可以表示提顿,却没有复指强调的作用。由此可见,在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之后加“者”,主要作用是复指强调。这种“者”,是指示代词,不是助词,也不是语气词。

B、指代性的结构助词:

附在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词组之后,构成“者”词组。如:

a《国语·越语》:“于是葬死者,问伤者,养生者。”“者”,附在动词后,作宾语。

b《国语·越语》:“令壮者无取老妇,令老者无取壮妻。”“者”,附在形容词后,作兼语。

c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”“者”,附在数词后,作主语。

d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言耕者众,执耒者寡也。” “者”,附在动宾词组后,作主语。

f《游褒禅山记》:“(有志者,不随以止也,)然力不足者,亦不能至也。” “者”,附在主谓词组后,作主语。

关于指代性结构助词,有三个问题需要讨论:

、关于“有”字的宾语后面的“者”:即“有……者”式。

王力先生认为:是表提顿的语气词。

我们认为:有提顿的语气,但有实在的指代意味,这种“者”字前面的名词已致力化,同“者”字组成“者”字词组。如:

甲、《论语·雍也》:“有颜回者,好学,不迁怒,不贰过,不幸短命死矣。”“有颜回者”,不译为“有颜回”,应译为“有个叫颜回的人”。

乙、《庄子·逍遥游》:“楚之南有冥灵者,以五百岁为春,五百岁为秋;上古有大椿者,以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。” “有冥灵者”,不译为“有冥灵”,应译为“有种叫冥灵的龟”;“有大椿者”,不译为“有大椿”,应译为“有种叫大椿的树”。

丙、《庄子·逍遥游》:“穷发之北有冥海者,天波也。”“有冥海者”,不译为“有冥海”,应译为“有个叫冥海的地方”。

丁、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齐人有冯谖者,贫之不能自存。”“有冯谖者”,不译为“有冯谖”,应译为“有个叫冯谖的人”。

戊、《庄子·列御寇》:“宋人有曹商者,为宋玉使秦。”“有曹商者”,不译为“有曹商”,应译为“有个叫曹商的人”。

、关于用在结果分句后的“者”:即“……者,……也”式。

王力先生认为:是判断句的标志。

我们认为:这种“者”与前面的句子或词组结合得很紧,也有指代作用,一般是指代事,可译为“……的原因”。如:

甲、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“然而不胜者,是天时不如地利也。”

乙、《荀子·劝学》:“蟹六跪而二螯,非蛇鳝之穴,无所寄托者,用心躁也。”

丙、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故父母之爱,不足以教子,必待州部之严刑者,民固骄于爱,听于威也。”

丁、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,徒以吾两人在也。”

、关于“者”字词组作定语:即“……者(中心词)”式。

“者”字词组是以“者”字为中心的名词性的偏正词组。一但“者”字词组用在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之前或后,中心词就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,“者”就退居第二位了。如:

甲、《诗经·东山》:“蜎蜎(卷缩)蠋(蚕)烝(久)在桑野。”“者”字词组,用在名词前作定语。

乙、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:“如楚,又因(用)厚币用事者臣靳尚。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。”“者”字词组,用在名词前作定语。

丙、《石钟山记》:“石之铿然有声者,所在皆是也。”“者”字词组,用在名词后作后置定语。

丁、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群臣吏民,能面刺寡人之过者,受上赏。”“者”字词组,用在名词后作后置定语。

C、作语气词:

它是由指示代词虚化而来的。如:

a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入则无法家拂(通弼,辅佐)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。”“者”,不代人,不代事,表停顿语气。但要找,也还能找到指代的对象“……的国家”。

b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伍奢有二子,不杀者,为楚国患。”“者”,不代人,不代事,表停顿语气。但要找,也还能找到指代的对象“……的话”。

c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夥颐,涉之为王沈沈者!(译:好多哟,陈涉作了王多么阔气!)”“者”,不代人,不代事,只表感叹语气。

d《论语·先进》:“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者?”“者”,不代人,不代事,只表反诘语气。

e《鸿门宴》:“今者项庄舞剑,其意常在沛公也。”“者”用在时间词后,表停顿语气。

f《报任安书》:“曩者,辱赐书。”“者”用在时间词后,表停顿语气。

综上所述,“者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②所:

《说文》:“伐木声也,从斤,戶()声。”

A、作象声词,读,如:

《诗经》:“伐木所所。”

B、作名词,当“意”讲。如:

a《触龙说赵太后》:“恣君所使之。”

b《卖柑者言》:“而独不足子所乎?”

c《汉书·周亚夫传》:“此非不足君所乎?”

C、与“局”、“处”读音相近而相通,作名词,当“处所”讲,如:

a《陈涉起义》:“又间今广之次所旁丛祠中……”“次所”,临时驻扎的地方。

b《促织》:“成反复自念,得无教我猎虫的耶?”“猎虫所”,捉蟋蟀的地方。

c《论语·为政》: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“所”,地方。

D、虚化为指代性结构助词,常用在动词、形容词、词组之前,组成“所”字词组。如:

a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:“其北陵,文王所避风雨也。”“所”,指代地方,“……的地方”。

b《国语·越语》:“三江环之,民无所移(迁移)。”“所”,指代地方,“……的地方”。

c《国语·越语》:“去民之所恶,补民之不足。”“所”,指代事物或人,“……的”。

d《国语·越语》:“非其身所种则不食,非其夫人所织则不衣。”“所”,指代事物或人,“……的”。

e《韩非子•五蠹》:“故法之所非,君之所取;吏之所诛,上之所养也。”“所”,指代事物或人,“……的”,作主语、谓语。

f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,而人主皆礼之,此所以(之)乱也。”“所”,指代事物或人,“……的原因”,作谓语。

g《商君书·更法》:“(夫常人安于故习,学者溺于所闻,)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,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。”“所”,指代事物或人,“……的原因”。前一个“所”字词组作出了主语,后一个“所”字词组作出了谓语

h《典论论文》:“是以各以所长,相轻所短。”“所”,指代事物,“……的”。前一个“所”字词组作出了定语,后一个“所”字词组作出了宾语

i《活板》:“其印为予群从所得。”“所”,与“为”配合,表被动,译不出。

j《赤壁之战》:“今不速往,恐为操所先。”“所”,与“为”配合,表被动,译不出。

“所”字词组,是以“所”字为中心词组的偏正词组,用来指代地方、人或事物,当其指代的对象出现在其后,则它就退居第二位而成为定语。如:

a《史记·剌客列传》:“所善荆卿可使也。”“荆卿”出现,“所善”,为定语。

b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和氏璧,天下乐共传宝也。”“宝”出现,“所共传”,为定语。

c)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二贵酋名曰馆伴(名义上说是来馆陪伴),夜则以兵困所寓舍。”“舍”出现,“所寓”,为定语。

附:关于“者”、“所”:

a“者”、“所”的相同:

都可以作指代性结构助词。

都可以同动词、形容词、词组组成词组。

都可以指代人、或事物。

都可以在句子中作主语、谓语、定语等成分。

b“者”、“所”的不同:

首先是位置不同:“者”在动词、形容词、词组之后,“所”在动词、形容词、词组之前。

其次是表示的意义不同:“者”词组指代的是行为的主动者,是施事者;“所”词组指代的是行为的对象,是受事者。

c)“者”、“所”结合:

“者”、“所”配合为“所者”词组,相当于“所”字词组,“所”为主,“者”为辅。如:

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所养者非所用,所用者非所养,此所以乱也。”

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其所善者,吾则行之;其所恶者,吾则改之。”“宝”出现,“所共传”,为定语。

E、作语气词:

它是由指代性结构助词虚化而来的,一般表假设语气,多用在誓词中。如:

a)《论语·雍也》:“予所否者,天厌之,天厌之。”(译:我如果做了不正当的事的话,老天惩罚我,老天惩罚我!)

b)《国语·越语》:“范蠡请退(隐退),王曰:‘所不掩子之恶、扬子之美者,使其(我自己)身无终(好结果),没于越!”

c)《左传·宣公十七年》:“所为此报,无能涉河。”(译:如果我不报这耻辱, 我不过黄河。)

王力先生称“所”字的这类用法为“假设连词”,我认为不妥,没有根据。

F、通“许”,用在数量词之后,表约数,可理解为副词。如:

a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其巫,老女子也,已年七十,从弟子十人所,皆衣缯单衣,立大巫后。”

b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:“良殊大惊,随(用目光)之,父(老年人)去里所,复还。”

c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前,未到匈奴阵二里所止。”

综上所述,“所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③焉:

它既是指示代词,又有介词的意义,相当于“于其间”、“于之”、“于是”。有的《汉语》书上说它是“兼词”,我们把它当作“特殊的指示代词”,是因为它不单作兼词,还可以作人称代词、作语气词、作疑问代词。

A、作兼词:

用在句尾,作用等于“于(介词)+之(代词)”。如:

a《礼记·檀弓》:“昔者吾舅(公公)死于虎,吾夫又死焉,今吾子又死焉。”

b《冯婉贞》:“去村四里有森林,阴翳蔽日,伏焉。”

c《精卫填海》:“发鸠之山,其上多柘木(马桑树),有鸟焉。”

B、作语气词:

由于它作兼词常用在句末,有表语气的意味,后虚化为语气词。虽然是纯语气词,无所指代,但也有指出来,让人注意的意味。如:

a《劝学》:“南方有鸟焉,名曰蒙鸠。”“南方”已指出处所,“焉”无所指代。

b《愚公移山》:“寒暑易节,始一返焉。”

c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使来者读之,悲予志焉。”

间于以上两类不好分,分不清者两可,可译,可不译。

C、作人称代词:

用于及物动词之后作宾语,作用同“之”,可译为“他”、“它”。如:

a《捕蛇者说》:“谨食之,时而献焉。”“次所”,临时驻扎的地方。

b《捕蛇者说》:“故为之说,以俟乎观人风者得焉。”

D、作疑问代词:

(后面再讲)

综上所述,“焉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④诸:

“诸”字主要作兼词,相当于“之于”、“之乎”之意。用在句中是前者,兼具代词“之”与介词“于”的作用。用在句末是后者,兼具代词“之”与语气词“乎”的作用。如:

A、用在句中:

a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之不复(回来),君其(还是)问诸水滨。”“诸”用于复句句中。

b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宋芮司徒生女子,赤而毛,弃诸堤下。” “诸”用于句中。

B、用在句末:

a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“齐宣王问:‘汤放桀,武伐纣,有诸?’” “诸”用于句末,“这样的事吗?”

b《论语·子罕》:“有美王于斯,韫(皮箱)椟(木柜)而藏诸?求善贾而沽(卖)诸?。”“诸”用于句末,“他吗?”

综上所述,“诸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无定指:或、莫。

①或:

A、作肯定性的无定指代词:

只能作主语,用来指人、指物。可译为“有的”(有的人或有的东西)。如:

a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夫物之不齐,物之情也:或相倍蓰(xǐ,五倍),或相什百,或相千万。”“或”,指物。

b《登泰山记》:“回视日观以西峰,或得日,或否。”“或”,指峰。

c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左右或欲引相如去。”“或”指人。“或”前出现先行词“左右”,就指其中部分。

d《师说》:“句读之不知,惑之不解,或师焉,或否焉;小学而大遗,吾未见其明也。”“或”,指事。连用表并列,能并存;容易误解为连词。

e《欧阳修·朋党论》:“及昭宗时,尽杀朝之名士,或投之黄河,曰:‘此辈清流,可投浊流。’”“或”,指人。

B、作选择连词:

译为“或者”、“或许”。如:

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其神或岁不至,或岁数来。”“或”,连用表选择,不能并存。

C、作句中语气词:

起补足音节的作用。如:

“莫之或欺”是“莫欺之”:没有我欺负他。

综上所述,“或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②莫:

A、作肯定性的无定指代词:

只能作主语,用来指人、指物。“没有谁”、“没有什么”的意思,不同于现代汉语中的“别”、“不要”(副词),更不能讲作“没有”。如:

a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吾有老父,身死莫之养也。”“莫”,指人,“没有谁”。

b《庄子·养生主》:“奏刀騞然,莫不中音。”“莫”,指物,“没有哪个声音”。

c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:“人君无愚、智、贤、不肖,莫不欲求忠以自为,举贤以自佐。”“莫”指人。

d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“莫”,指事。“莫”前出现先行词“善”,就指“善事之中”。

e《劝学》:“神莫大于化道,福莫长于无祸。’” “莫”,指事。“莫”前出现先行词“神”、“福”,就指“神中”、“福中”。

B、副词:

这种用法是汉代以后才兴起的,直接用“莫”修饰谓语,表示禁止,失去指代意义,相当于“勿”、“别”、“不要”。如:

a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秦王裂商君以徇(示众)曰:‘莫如商君反者。”

b《岳飞·满江红》:“莫等闲白了少年头,空悲切。”

“莫”字的这两种用法要注意区别。如:

a《公输》:杀臣,宋莫能守,乃可攻也。” “宋”是先行词,“莫”作主语,有所指代,是第一种用法。

b《赤壁之战》:“愿早定大计,莫用众人之议也。”“莫”,作状语,表禁止,是第二种用法。

综上所述,“莫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3、疑问代词:

用来提出问题或表示疑问的代词叫疑问代词。

上古疑问代词可分为三系,各系的语音有分别,指代内容也不同。

汉代后混同,只有“谁”代人、“何”代事较分明。

①第一系:

谁、孰,古属“禅”母字,代人。

谁:古今无变,用不着翻译。

孰:

A、指人或指物:

“孰”前无先行词时,指人相当于“谁”、“哪个”,指物相当于“什么”,表示疑问或反问。如:

a《捕蛇者说》:“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?”“孰”,指人,“哪个”,表疑问。

b《论语·八佾()》: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?”(这件事如果能容忍的话,那么还有什么事不能容忍呢?)“孰”,指物,“什么”,表反问。

c《韩非·外储说左上》:“客有为齐王画者,齐王问曰:‘画孰最难者?’”“孰”,指物,“什么”,表疑问。

“孰”前有先行词时,相当于“哪一个”、“哪一件”,表选择。如:

a《韩非子·定法》:“申不害、公孙鞅,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?”

b《论语·先进》:“师(颛孙师)与商(卜商)也孰贤?”

c《论语·雍也》:“哀公问:‘弟子孰为好学?”

B、同“与”连用,用来比较人物的高下或事情的得失,意思与“何如”相近。如:

a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我孰与城北徐公美?”“美”,表比较的方面。

b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?”“廉将军孰与秦王”,作宾语,省掉了比较方面。

这种用法是由表选择的“孰”虚化而来,理解和翻译可按选择的意思。

综上所述,“孰”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:

②第二系:

何、胡、奚、曷,古属“匣”母字,代事物,相当于“什么”。“何”字用法多些,可作宾、定、状语;“胡、奚、曷”用法比“何”少些,一般作状语,有时作状语。如:

a《韩非子·难一》:“令渔耕不争,陶器不窳,舜又何德(动化,施展德行)而化?”“何”,作宾语,“什么”。

b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?何许子之不惮烦?”前一 “何”,作介词的宾语,“什么”;后一“何”,作谓语,“怎么”。

c《商君书·更法》:“前世不同教,何古之法?帝王不相复,何礼之循?” 前一 “何”,作“古”的定语,“那个”;后一“何”,作“礼”的定语,“那种”。

d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且许子何不为陶冶,舍(通啥)皆取诸宫中而用之?” “何”,作状语,“何不”、“怎么不”。

e《墨子·公输》:“子墨子曰:‘然,胡不已乎?’公输盘曰:‘不可!吾矣言之于王矣。子墨子曰:‘胡不见我于王?” 两个“胡”,都作状语,“为什么”。

f《韩非子·难一》:“十日而海内毕矣,奚待明年?”“奚”,作状语,“何必”、“怎么”、“为什么”。

g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曰:‘奚冠?’曰:‘冠素。’”“奚”,作宾语,“什么”。

h《战国策·赵策》:“曷为与人称帝王,卒就脯醢之地也?” “曷”,作“为”的宾语,“什么”。

③第三系:

安、恶、焉,古属“影”母字,代处所,可译为“哪里”、“怎么”。

A、安、恶、焉音近而通,通常作状语,表反问。如:

a《国语·越语》:“如寡人者,安与知耻!”

b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今也,滕有仓禀府库,则(就)是厉民而日养也,恶得贤!”

c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从许子之道,相率而为伪者也,恶能治国家!”

d《后汉书·班超传》:“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?”

B、它们也有作宾语的,但较少,置于介词或动词之前。如:

a《左传·僖公十四年》:“皮之不存,毛将安傅(通附)?”“安”,用在动词前,作动词的状语。

b《劝学》:“学恶乎始,恶乎终?”“恶”,用在介词前,作介宾词组的状语。

c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为民父母,行政,不免于率兽食人,恶在其为民父母也?”“恶”,用在动词前,作动词的状语。

评论 (0 个评论)

facelist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| 注册

返回顶部